一、招聘信息通知平臺
本次招聘的所有通知將發(fā)布在招聘信息通知平臺:招聘報名系統(tǒng)(http://xmhc.lywsrc.com)或海滄區(qū)政府網站“招考招聘”欄目(http://www.haicang.gov.cn/)。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熱心村(居)工作,愿意履行應急綜治隊專職消防員工作職責的;
4.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專業(yè)不限,男性,戶籍不限,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即在1993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間出生);
(二)崗位職責
本次招聘應急綜治隊專職消防員45名,主要從事消防安全巡查、消防宣傳、滅火救援工作以及上級安排其他的任務。崗位統(tǒng)一實行準軍事化管理,24小時駐勤;每月安排休假8天。
(三)不得報名情形
1.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即2023年7月15日(報名截止時間)前未取得相關學歷(位)證書的;
2.現(xiàn)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在職消防員;
3.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工作期間或部隊服役期間受過紀律處分的;曾因犯罪受過或正在接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面頸部文身,著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的文身,文眉、文眼線、文唇的;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發(fā)布招聘信息及報名有關事項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3年7月11日至7月15日在廈門市海滄區(qū)人民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和招聘報名系統(tǒng)(http://xmhc.lywsrc.com)發(fā)布。
(二)報名時間
2023年7月11日上午10:00至2023年7月15日下午5:00。
(三)報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網絡方式進行報名。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招聘報名系統(tǒng)(http://xmhc.lywsrc.com)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個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數(shù)碼證件照(jpg格式,規(guī)格200k以下)。
2.應聘人員應全面、逐項對照擬報崗位要求,確認符合崗位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請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盡早報名,防止出現(xiàn)網絡擁堵無法成功報名,錯失報考機會。
4.初審未通過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不再另行通知。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可于2023年7月21日下午4:00起,自行登錄招聘報名系統(tǒng)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應聘人員參加體能測試、心理測試、面試的依據(jù),請妥善保管。
(五)注意事項
1.招聘報名系統(tǒng)相關功能的截止時間為程序設定,到時即自動關閉。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請盡早上網報名,防止出現(xiàn)網絡擁堵無法成功報名,錯失報考機會。
2.應聘人員須認真閱讀本簡章并對照崗位信息,確認符合簡章規(guī)定條件方可報名,并須對本人的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
3.符合崗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聘人數(shù)的比例達不到3:1的,由海滄區(qū)應急綜治隊伍建設小組批準后可適當放寬招聘條件,延長報名時間。具體崗位調整情況屆時將通過海滄區(qū)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和招聘報名系統(tǒng)(http://xmhc.lywsrc.com)進行公告。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采取體能測試、心理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體能測試(時間:2023年7月23日)
所有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均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成績占綜合總分的50%。體能測試標準按照《2023年廈門市海滄區(qū)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聘應急綜治隊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內容及規(guī)則標準》(附件)執(zhí)行。具體測試時間和地點屆時詳見招聘信息通知平臺通知,未按時參加測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能測試當日,應聘人員必須填寫體能承諾書,承諾本人身體健康,沒有會影響本人參與體育活動的不適、損傷、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等。如果在體能測試過程中產生或引發(fā)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損失,由本人承擔。
(二)心理測試及資格復核(時間:2023年7月25日)
1.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以擬聘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心理測試人員,心理測試不折算分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資格復核。
2.資格復核時需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及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招聘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書及證明等(如:退役士兵證明、駕駛證等),2022年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還應提交具有工作經歷以及社保繳交記錄證明。具體時間、地點等事宜在招聘信息通知平臺另行公布,未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三)面試
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招聘信息通知平臺的通知。通過資格復核人員進入面試。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總分的50%。
(四)綜合總分
綜合總分為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加上加分項(綜合總分=三項體能測試成績之和*三分之十*50%+面試成績*50%+加分項)。
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總分和折算過程的中間數(shù)據(jù)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shù)點后2位。對于綜合總分相同者,按以下順序進一步確定名次排列:
1.按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
2.若體能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相同,可由應聘人員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名同意自行采取簡易方式確定最終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選。
五、體檢與考核
(一)根據(jù)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由海滄區(qū)應急綜治隊伍建設小組組織到區(qū)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集中體檢。體檢人員應根據(jù)通知按時參加并配合體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三)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獲得批準后從具有資質條件的醫(yī)院名單(不含首次體檢醫(yī)院)中抽取復檢醫(yī)院。復檢只有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自行到其他醫(yī)療單位體檢的一律無效。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
(四)本次招聘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等文件的要求,具體檢測方法由體檢醫(yī)院結合實際確定。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對其進行考核,考核時應聘者須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證明等,并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審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一)公示。根據(jù)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滄區(qū)政府網(http://www.haicang.gov.cn)和招聘報名系統(tǒng)(http://xmhc.lywsrc.com)公示3天。
(二)聘用。經招聘錄用人員,與廈門市海滄區(qū)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招聘的人員應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工作地點和崗位。擬聘用人員安排在消防專職小站或各街道(村居)工作,工作期間應服從區(qū)主管部門、街道的安排與調劑。
(四)遞補。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資格等,原則上可從應聘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總分依次遞補。
(五)出缺補錄。本次招聘綜合總分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保留一年,從實際面試日期開始計算。當海滄區(qū)應急綜治隊伍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從該批次人員中按綜合總分排名依次補錄。
(六)工資福利待遇。經招聘錄用人員年工資福利待遇總收入,按海滄區(qū)社區(qū)工作者城鄉(xiāng)社區(qū)網格員崗位的有關標準執(zhí)行。
七、其他事項
(一)本簡章中有關年齡、資格證書的資歷要求,均指計算截至報名截至當月,即2023年7月。
(二)學歷、學位。持境內學歷學位應聘的,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報名時提供“學信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持境外學歷應聘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有關證明材料。屬于國內院校與境外院校聯(lián)合辦學取得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lián)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參照今年國家、福建省有關文件政策,本次招聘中涉及的應屆畢業(yè)生包含如下對象:
1.2023屆畢業(yè)生。通過參加全國統(tǒng)一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達到錄取要求入學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入學、經省級招辦批準錄取,入學時將檔案關系轉到就讀學校,并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
2.持境外學歷報考者,畢業(yè)年度為2023年。
3.2022年度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yè)生具有工作經歷以及社保繳交記錄的。
(四)綜合總分加分
1.加分原則
綜合總分為體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加上加分項(綜合總分=三項體能測試成績之和*三分之十*50%+面試成績*50%+加分項)。
各項加分可累計計算。
2.加分政策
經報名資格審核通過并符合以下加分政策的應聘人員可享受綜合總分加分待遇:退伍軍人的綜合總分加5分;持b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綜合總分加3分。
3.加分證明
符合綜合總分加分規(guī)定的應聘人員須在網上報名時如實填報,并于資格復核時主動向招聘單位提交以下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需依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否則視為自動放棄享受加分政策:退伍軍人須提交退伍軍人證、持b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的須提供b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明。
(五)本簡章僅適用于此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海滄區(qū)應急綜治隊伍建設小組負責解釋(電話:0592-6193600,工作日8:00-12:00,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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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2023年廈門市海滄區(qū)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聘應急綜治隊專職消防員體能測試內容及規(guī)則標準.doc
原標題:2023年廈門市海滄區(qū)面向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聘應急綜治隊專職消防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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